2012年5月20日 星期日

[新聞] 韓警察廳長辭職(圖)

作者: zainc (念湘)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韓警察廳長辭職(圖)
時間: Tue Apr 10 08:34:52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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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警察廳長辭職(圖)
北京新浪網 (2012-04-10 03:53)

趙顯五向受害人家屬道歉據《韓國時報》4月9日報導,韓國國家警察廳廳長趙顯五9
日因警方嚴重失職,導致一名女子被奸殺而引咎辭職。韓國警界調查松懈與應對遲緩等問
題也再次成為批評焦點。

報警電話沒能挽救生命

4月2日上午,一28歲女子的屍體殘骸在首爾市以南的水原市被發現。而根據該女子的
電話記錄和警方的接聽記錄,在死前,她曾打電話報警稱自己被挾持並面臨被強奸的危險
,並明確透露了自己的地點。但報警電話並沒有挽救該女子的生命。受害人的屍體在時隔
13小時後的次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在報案場所--京畿道水原市八達區池洞中國男子吳原春
(音)的小屋里被警方發現。警察到達現場時,罪犯正在銷毀屍體。

案件發生後,外界懷疑是警方的反應極其遲鈍導致了受害者被無辜奸殺,關於受害人
電話報警的細節也成為爭論的焦點。面對質疑,韓國警方最初並沒有承認失職,而是選擇
了狡辯和掩蓋事實。一開始警方辯稱報警電話僅僅持續了15秒,且關於案發地點等細節含
混不清,導致警方派出的10輛巡邏車和35名警員無功而返。

巡邏車10米外掙扎6小時

隨著調查的展開,事實真相逐漸浮出水面。證據顯示,受害人撥打112報案電話的(
韓國報警電話)時間並不是當初警方對外公布的15秒,而是長達7分36秒。在沒有挂斷的
通話中,受害人明確地指出了自己的位置,但是部分112報案中心職員卻認為"是夫妻吵架
啊",反應泰然。

受害女性在被綁架後掙扎了6個小時,但接到受害人112報警電話出動的警察已抵達距
犯罪現場僅10米的地方卻沒能抓到罪犯,這距受害女性打完報警電話不過几分鐘。而找女
兒找了一整夜的受害女性的父親怒稱"警方在巡邏車內打盹"。

警察廳廳長辭職道歉

案發後13個小時里警察的作為被認為漏洞百出,韓國警方成為外界批評的中心。據悉
京畿地方警察廳廳長徐千浩在事件發生13個小時後才知道該事件。夾雜著受害女性慘叫
聲的緊急112電話報案內容也是在媒體曝光六天后才得以公布。民眾呼吁"應該追究以112
中心為主的治安體系存在的問題",並要求警察廳廳長趙顯五直接向受害者的家屬們謝罪
,並給出值得國民信賴的對策。

作為回應,9日在位於首爾的韓國警察廳辦公室,韓國警察廳廳長趙顯五向6名錶達抗
議的受害者家屬鞠躬致歉,稱他將對這一悲慘事件負責,隨後引咎辭職。趙顯五還承諾對
韓國警方的緊急呼叫中心做出整頓。

青瓦台匿名人士表示,李明博總統接受了趙顯五的辭呈,但卸任時期將於12日國會議
員選舉結束後決定。據悉,韓國警方應對突發案件時的疏忽態度與報告系統的缺點多年來
飽受詬病。

疑犯被疑有前科

4月2日上午11時50分左右,在警察通過居民報案突襲吳原春的家時,受害人的屍體被
毛毯覆蓋著。房間和衛生間里散落著凶器、扳子和綠膠帶等犯罪工具。受害人的身體大部
分被肢解,毀損嚴重,無法復原。浴室里還有磨刀的工具。

根據疑犯吳原春在警方調查中的陳述,4月1日晚10時50分左右,從水原市池洞住宅街
回家的途中把受害人拉到自己的租房將其強奸,並於4月2日凌晨5點左右掐死了她。進行
現場取證的警察官們說"他的殘忍超出了想像","看著其模擬犯罪現場,我們推測他應該
\'\'不是初犯\'\'"。

據稱,2007年9月,來自中國的朝鮮族人士吳原春為就業來到韓國,入境後去了慶南
巨濟市。在那裡到處干些散工,主要在用作工地現場辦公室兼住處的簡易工房或旅館里生
活。次年6月,他去了釜山,因沒找到合适的工作,經由大田和龍仁于2010年1月在濟州島
的某高爾夫球場當起了日薪工,去年年中左右來水原依舊靠打散工生活。

在吳原春曾住地區,同期發生的未結案受害女性共有135名,都是被害後沒抓到罪犯
或失蹤的人。警方正在一一確認,調查其是否與吳原春有關,但至今還沒找到線索。本報
綜合報導徐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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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難想像一個受害女子在電話那頭哭求救命竟然被當成夫妻吵架更誇張是警察還想掩概
事實,閱完新聞我都對韓國警察的作為憤怒不已,希望台灣警察引以為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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