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吃人的事件,在香港陷落初期即已發生。
一九四二年,港島一帶,街頭垃圾堆中頻頻發現死嬰的人頭,卻不見身,引當地坊眾的關注。
一個潔凈工人,發現第三街樓下的空屋,有一個婦人專收集棄嬰。
一些無以為家的男女,或垂死的病人,都搬到那裏蓆地而眠,涉嫌婦人住在空屋近廚房裏面的角落。
這個潔凈工人後來投訴 ,日憲兵隊派人入內搜查,結果在屋裏搜出放著幾個死嬰人頭的鐵盆,婦人被帶走。
當時港九兩地的僻靜街道,常出現餓殍,傳說有人把這些死去不久的屍體,割掉身上肉,當作豬肉出售。
又傳上海街某雲吞麵店,以人肉作餡,鬧得滿城風雨。
直到一九四三年,港島皇后大道西茗芳茶樓附近,發現一個載有新鮮骸骨的草蓆袋,這些人骨已被斬碎,所有肌肉已被削去,驟看起來有如肉食市場出售的鮮豬骨、牛骨一樣。
類似的蓆袋跟著在附近的街道上出現,引起居民的震驚。
這些被削去肌肉的人骨,是活人還是死人﹖當時餓殍遍地,屍體來源並不缺乏,但那些狂徒削去了人肉,是自己吃還是供別人吃﹖根據多數人的推測,他們可能將這些人肉冒充豬肉或牛肉,成牛肉粥、豬肉包販賣。
事實上當時油麻地、深水涉一帶,都有這類小攤檔。
上述事件在當時不斷發生,但日軍當局並無片言隻字提及。
此
類「殘害遺屍肢體」的事件,早於香港陷落後一年左右即已發生。
正確數字實難估計。
在那個兵荒馬亂的年代,街頭上屍骸遍地,人們對於這情況早已麻。
但在當時
來說,市民如果拋棄屍體被發現,卻會惹上官非。
首宗被控「拋棄屍體」的案件,發生於一九四二年十一月十四日,被判監禁十月。
直到一九四五年,當時一分香港中文報章,就有這樣一段記載:慘無人道的炆人案件,昨日九龍方面又發現一宗,疑兇為一女性,更發覺另有其他熟人肉,可見此種殘暴手段,已不止一次……。
在日本投降之前的十多天,香港報章又刊出一宗令人髮指的新聞,原文如下:旺角新填地街婦人張陳惠,與張珠堂 (十三歲) 相依為命。
張陳惠小販,張珠堂亦以沿途叫賣糖果為業,殺身之禍突然降臨……當昨午十二時許,張珠堂如常叫賣糖果,及至南昌街,二樓有婦人喚張童上樓買糖,張童年登樓。
兇婦上前手扼張童頸,張童大呼救命。
適有餐室東主,忽聞救命之聲登樓,發現張童已身首異處兇婦仍在。
於是聯同坊眾及保衛團登樓拘捕,同時在屋內發現其他熟人肉及人耳、人骨之類……。
兇案主角多屬纖纖弱質女流。
同年,同日報章上又有另一段:劉星、藍潔文夫婦二人,住深水步北河街二樓,下午三時,二人往南昌街,發現一遺棄男子屍體,即移返家中煮食。
翌日又宰一屍,將三分之一煮食,再將二分一在旺角上海街龍珠酒家附近販賣……。
幾宗炆人吃人案,兇案主角多屬女流之輩,她們何以一下變成這麼心狠手辣,變成失去理性的悍婦,值得令人深思﹗香港電台舉辦《口述歷史》節目,對香港淪陷時期的經歷,就有一段可怕的回憶:當其時,街上有些人餓到快要死,但還沒斷氣的時候,身上的肉已經給人割去。
當時我住在筲箕灣,見過一個年輕女人餓到全身發軟,躺在街邊,還沒有斷氣,她的大腿肉、胸肉和其他的肉已被人割去。
多殘惡啊﹗受害者沒未斷氣呢。
某晨,一具被削去皮肉的嬰兒屍體,遺棄在迎賓館庭隅。
憲兵隊不予理會,只說:一具小孩屍體,也值小題大作,一一照料嗎﹖你們處理算了。
只好等街上專責檢收屍的人員,將它搬上「搬運車」。
此後仍發生了類似事件,但每次都不了了之。
這些可憐人,除了軀體被人烹食之外,就連僅是蔽體的衣物,竟然也成為歹徒搶掠的對象。
專門打劫陰司路的「劫屍賊」,在淪陷期間湧現。
先母當年去世。
潛伏醫院內的「劫屍賊」連先母口腔內的幾顆金牙,後來已全被撬去﹗全
香港一天內四百人死亡,仵工收屍收到手軟。
其後還出現人吃人的血淋淋事件。
香港將奄奄一息,尚未斷氣者,全部草草里葬。
當年香港政府挖了幾個深坑,每個
二、三丈寬,屍體被丟進坑裏,重重疊疊,臭氣薰天,間中還夾雜著未氣絕者慘厲的呻吟聲、嘶叫聲。
運屍者將埋下的屍體草葬,填了一層坭土,又堆上新屍,被埋
者不計其數,「萬人坑」之名由此而來,成為香港四十年代初期一場沾滿血淚劫難的歷史佐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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