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7日 星期一

小市民的正義(給個讚 身體力行的好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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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校長 鬥官6年 紅單將免手續費 每年削民億元 「不公不義」


作者: 蘋果日報 | 蘋果日報 – 2011年10月18日 上午9:58

【李姿慧、張勵德、陳如嬌╱台北報導】民眾繳交通違規罰單還要被收手續費,猶如被剝兩層皮,退休校長曲鵬翼對民眾每年因此被A逾億元手續費深感不滿,為此和政府纏鬥6年多、陳情函等公文往來上百件,誓言「未取消前、這輩子絕不罷手。」公路總局近日鬆口表示,將與五都協調,希望共同編列預算吸收這筆費用。 曲鵬翼(82歲)拿著厚厚一疊的舉發和陳情公文說:「我不是為了自己,我就是看不過去。」他說,這輩子只有一次將車誤停在紅線劃設錯誤的地方,被開過一次紅單也申訴成功,他從未接過其他罰單,會不斷陳情,只因看不慣政府非法收罰單手續費,從2005年起不斷向公路總局、交通部、法務部、行政院和立法院陳情。

拿放大鏡找法源 很有正義感的曲鵬翼路見不平就陳情,從公路總局的汽燃費委外代收要手續費到颱風天退台鐵車票要手續費,他都發過聲。後來這兩筆手續費因有其他民眾抗議,也被取消。

6年多前他注意到民眾到代收機構繳交通罰單也要手續費後大為不滿,即使視力不佳也非法律科系出身,他仍拿著放大鏡搜尋《六法全書》中相關法源,從《民法》第545條及第546條關於委託者應支付委託費用,及《行政程序法》第16條委託機關應支付委託費用的法條中,他得到結論:「民眾並未委託政府代收罰款,是政府委外代收款項,應由政府吸收手續費。」

將編列預算吸收 曲鵬翼強調,這筆錢叫老百姓付於法無據,以每年1000多萬件罰單估算,民眾一年至少為此不公不義付出逾億元代價。 公路總局表示,近來幾乎每年都接獲曲鵬翼申訴要求取消罰單手續費,目前罰單手續費已降為7元,據政府規費辦法,手續費無法直接從罰款扣,公路總局樂見取消手續費,但也要各直轄市同意編列預算來吸收手續費,才能一體上路,將待明年編列後年度預算時,繼續和五都協調。 新北市交通局長趙紹廉說會支持推動,但建議將手續費視為收費成本,從罰單金額內扣。北市交通局昨指,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應由民眾負擔。 高雄市新聞局長賴瑞隆說,若中央有意吸收手續費,應提供補助。台南市政府新聞處長陳宗彥說,中央仍未將交通監理單位移交給市府,無法回應。《蘋果》昨則未能取得台中市政府回應。

「公路總局A很大」 民眾魏大中表示:「收到罰單已是一肚子火,雖繳交罰單的手續費只要7元,但積少成多,公路總局真的A很大,對罰款人很不公平。」開車族李小姐說:「又不是罰款人請超商或郵局代收罰款,卻要支付這筆手續費,根本就是在搶錢。」

曲鵬翼 82歲 ◎職業:已退休 ◎籍貫:中國山東省 ◎家庭:1981年妻歿,單身扶養獨子成人,現有1子1孫女 ◎學歷:台北師範專科學校(現為台北教育大學) ◎經歷:從軍11年、國小教師、國小主任、國小校長,曾於宜蘭柯林、清水、寒溪等國小服務 ◎陳情紀錄: ●繳汽燃費不應收手續費→已取消 ●颱風天退台鐵車票不應收手續費→已取消 ●繳交通罰單不應收手續費→研議取消中 資料來源:曲鵬翼、公路總局

代收機構繳款手續費 ◎免收手續費:水電費、停車費、稅款等 ◎收手續費項目舉例: ●交通罰單:超商7元(須補單者13元)、郵局10元 ●國民年金保費:超商3元、網路ATM跨行轉帳3-17元 ●健保費:超商3元、網路ATM跨行轉帳0-17元(台銀金融卡免費) 註:表列須收費者,都有提供民眾直接繳款免收手續費管道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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