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賺最多的跑最快!談塑化劑歸責。
時間: Fri Jun 10 14:03:3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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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最多的跑最快!談塑化劑歸責。
討論壞人怎麼這麼壞跟怎麼處置他們的意義並不大,
覺得自己會被抓才做,而我們應該要做的,
伸來說,工人僅六名,資本額僅五百萬,
,這五百萬也不夠賠償,
的也不是他們。
在爆發塑化劑事件之前,有幾個人聽過昱伸?賓漢?金果王?沒有,
直買他們的東西?原因來自於我們相信的是統一、味全、家樂福、
品牌,對消費者而言,我們買的是統一而不是昱伸,
進大把鈔票,當然應該要為此信賴負責!
便宜的跟貴的差近一倍,
會多問兩句「這兩個差在哪裡?」
一絲絲的懷疑(不敢說甚至根本就知道),
了品牌的擋箭牌,一切看起來好像很合理,是政府把關不力,
但,這樣去想我們永遠沒辦法解決問題。
大多的人或許都認為替食品安全把關是國家的義務,
換一個角度想,如果替食品做全面性的檢測是非常花成本的,
在每塊麵包中又收了多少的稅金?如果按照比例,
所謂的品牌商的口袋,他們賺的遠比國家跟六人小公司來的多,
益者可以撇的乾乾淨淨?甚至還拿賠償金?
政府的認證就沒有責任?做食品的一定都知道,
用的食品添加物的檢測,只要是人也都一定知道,
不去懷疑,這就是身為知名大牌的做法?
我們應該要課與食品品牌更多的責任跟義務,
責任越大,負擔的起賠償的也是他們,民眾會買也是因為他們,
該課與責任的對象,因為他們創造品牌創造口碑不易,
了很多心血,為了維護這樣的成果,他們必定要小心翼翼,想想看,
的是國家的認證,但如果賠進去的,是一個老字號,
食品安全?你看他們還敢不敢不釐清「便宜」的疑慮?
建立的心血毀於一旦?
當然,完全的檢測或許誰也無法負荷成本,我們要做的,
廠商訂個約,來去保證食物是安全的,
法時時刻刻檢查的政府,而一旦出事,矛頭就該對準品牌商,
,而品牌商所受的損失再自行向上游公司求償,如此,
把守食品的安全,
眾也才更能獲得事後的補償。
很遺憾的,不是每個廠商都跟義美一樣有良心,
的或是從國外進口,以食品的獲利來看,
,他們卻不惜成本默默的用良心牽成,現在塑化劑爆發了,
商卻也沒有受到應有的譴責,用擋箭牌模糊了該指責的焦點,
有更多有良心的企業,請改變我們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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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 第七條(企業經營者就其商品或服務所應負之責任)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
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
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
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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