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新聞] 我見我思-睜隻眼、閉隻眼的代價
時間: Wed Feb 29 16:09:05 2012
1.完整新聞標題/內文:
我見我思-睜隻眼、閉隻眼的代價
2012-02-29 01:03 中國時報 【何榮幸】
台東縣政府過去幾年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全民則可能付出十億元的國賠代價;台北市政府同樣睜隻眼、
過度發展,並形成住戶、商家激烈對立局面。地方政府對於「
,已讓台灣社會付出沉重代價。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台東美麗灣渡假村案環評無效後,
停止開發,但此案並未劃下句點,開發業者已揚言聲請十億元國賠。
灣飯店,仍淒涼矗立在杉原海灘之上,
其實,如果不是台東縣政府被認為「變相護航」、開發業者被認為 「心存僥倖」
,美麗灣案不會淪落到今日這般田地。
早在二○一○年九月七日,
但台東縣府仍在九月二十一日發出建照。面對原住民社群、
反彈,台東縣府宣稱「依法行政」而感到委屈,外界則無法理解,
判決敗訴的「違法建築」仍能斷斷續續進行施工。
也就是說,如果台東縣府、開發業者在上訴期間能夠停止施工,
會成為如此巨大違建。而台東縣府固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意續建,難道不必為了錯估形勢而自行承擔風險?
至於最高行政法院撤銷美麗灣案環評的理由,
員會官員利益迴避問題」,以及業者是否偽造文書造成「
者必須負起更大責任,國賠案自然不會成立;
真是官員犯錯而全民埋單了。
過去,抗議美麗灣聲浪被地方政府與開發業者置諸腦後;如今,
麗灣飯店前的沙灘時,地方政府與開發業者會不會捶胸頓足,
與停工建議當成耳邊風?而從台東焚化爐案的判賠十九億元,
十億元國賠案,台東縣府的「累犯」責任又豈只一端?
同樣該作為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台北市政府,
以下巷弄商家群聚,以致演變成商圈過度發展的尾大不掉局面。
品質、社區安全當然必須維護,但台北市府只對師大商圈「
米以下巷弄商家則不動如山,這種雙重標準又如何讓師大商家心服?
比美麗灣案幸運的是,師大商圈風暴並不涉及國賠。
過去等同「變相鼓勵」的不作為,其實與台東縣府被認為「
北市府口口聲聲依法行政,
不過,有一點台東縣府倒是非依法行政不可。
救濟途徑都已走完仍認定違法,這回可就無法再睜一隻眼、
了。
[1m [m2.新聞連結:
http://news.chinatimes.com/
[37m3.備註:
先是焚化爐案國賠,接著是美麗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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